餐饮企业的税收知识汇总

2016-11-01来源 : 互联网

民以食为天,做餐饮生意很有前景,也非常受投资者青睐,但是做任何生意,税收都是必须关注的。餐饮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餐饮企业的税收负担如何呢?下面就来为您逐一揭晓答案。

—需要缴纳的税收

通常情况下,餐饮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3个,分别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营业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人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这意味着餐饮企业都需要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金额是营业额乘以5%。城市维护建设税则按营业税税款金额的7%缴纳(广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7%)。在所得税方面,如果注册类型是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即可得出应纳税额。如果注册类型是个体工商户或*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即可得出应纳税额。

—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营业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4月1日起,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业户以及个人*资、合伙企业每月经营收入不足2万元(原来的标准是5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个体饮食行业每月经营收入额不足 21,875元的,不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税收负担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餐饮行业的税收负担总体上是稳定的,维持在6.9%左右,而全市的地税税收负担率约8%。国家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将促使我市餐饮行业税收负担率呈稳中略降的态势。

税收是所有生意人必须关注的点,做餐饮生意本身就十分琐碎,税收更是需要关注,本文就餐饮企业的税收知识坐了汇总,希望能够对于广大创业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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