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委、市****《关于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创业环境、**支持、生活待遇、创业服务等4个方面16条措施,旨在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石家庄创业发展。
意见提出,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来石家庄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掌握****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人才或团队拥有的项目或技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可优先到各类孵化器创业,2至3年内免除50%的租房费用,当年*高不超过50万元;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2年内解决房屋租赁费用问题,当年*多不超过200万元;条件成熟时到产业园区内落地的,在项目选址、配套条件、要素成本等方面给予**。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和河北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带项目来石家庄市创业工作,在国内*次落地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人才以**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其比例*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意见还对**支持作出安排,将针对人才或团队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全市每年安排6亿元引导资金,市级财政3亿元,县(市、区)级财政3亿元。引导资金的70%用于募资成立创投公司,开展创业投资,提供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担保等服务。引导资金的30%用于意见所涉及的所有资金支出。对获得创业投资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对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同贷款额度分别给予50%至100%的贷款贴息补助,当年*高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意见,该市将为新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对带动**技术重大项目落地的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对带动**技术项目落地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对带动先进技术项目落地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对租住房屋的据实报销,每年租房报销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才或团队家属有就业愿望的,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大限度满足本人就业意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学校就读。有落户要求的,即报即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可帮助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