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事件评论:犯母之尊严,立诛!

2017-04-06来源 : 互联网

这两天“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一场关于司法公正的大讨论。80后励志网先帮大家梳理一下“刺死辱母者案”的由来: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催债引起。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的女企业家苏银霞因企业经营问题,曾向当地地产公司**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到2016年4月催债手段升级,11名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和儿子于欢(本案被告人)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没有人性的侮辱,公司员工报了警,民警来了以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被告人于欢见母亲被辱,情绪激动,混乱中摸出一把刀乱捅,导致4人受伤,其中一人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03月23日《南方周末》报道了此事件和**判决结果,经微博大V转发后,立刻引起轩然**,很多网友对这样的判决感到愤怒和不平。2017年3月24日山东高法已经受理了此案,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

我得说,这是近年社会新闻中*令我气愤的一条,既愤怒于杜志浩丧尽天良的畜生行径,又愤慨于警察的执法失职以及法官的不公判决。

我想,设身处地,恐怕所有的儿子都会作出于欢那样的选择:在自己和母亲被非法监禁、在流氓当着自己的面**母亲,在警察到场后无所作为,在警察离开后**极可能进一步升级,此刻作为儿子,除了拼死捍卫母亲的尊严,还有其他救济渠道吗?

什么叫“纠缠”?分明是非法拘禁他人,并对他人进行殴打和侮辱(人身和精神双重侮辱);什么叫“不能正确处理冲突”?难道在被一群流氓非法拘禁、自己母亲被流氓进行性侮辱的**情势下,儿子只能哀求、在哀求无效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受辱?

我真得很想当面问一下这位法官:你有母亲么?你的同理心被狗吃了?你怎么能对流氓的畜生行径如此轻描淡写,却苛求一个儿子在母亲受辱时去”正确处理冲突”?

但是,有一件是你、是我们每个为人子者都应当也可以干的事情,像于欢那样举刀向流氓:犯我母者,立诛!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