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被功利逐渐**的年代,房子成为决定婚姻成败举足轻重的筹码。一个家庭的缔造越来越像公司的组建——男女双方的家人都是出资的股东,而新郎新娘像执行董事,房子是*大的固定资产,是整个公司顺利诞生的前提。只是其外表*初包裹了一层美丽的爱情的外衣——脆弱如纸。
无论是社会压力还是庸常的家庭生活,都在轻松地击溃爱情,再加上出轨等恶性事件催化,许多婚姻股份制公司就会走到破产的边缘。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忙于登记离婚的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他们是个性张扬、尊重自我感受的一代。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主要指判断情感的是非曲直,发展到今天却只剩下家产,尤其是房产,由于《婚姻法》在制定过程中对此存在先天疏漏,许多曾男欢女爱、海誓山盟的夫妻终形同陌路甚至**成仇后,便陷入了旷日纷争,令中国法官一筹莫展。
因此,新《婚姻法》针对房产的司法解释*先是为了法官顺利断案,而不是为了挽救婚姻。
事实上,按照没房子别谈感情的逻辑,到分房子的时候其实已无感情可言。因此,一味地指责法律加剧了婚姻的功利化有失公允——本来就功利,何必怪法官?
假如抛开真爱,这些司法解释是难不住利益至上的结婚者的——不是男方出资买房的多嘛,登记时署上女方名字即可;不是婚前有一方特争气已经买房子了嘛,可以婚前签订协议**是双方财产。其实,好的婚姻都是傻子之间的游戏,现在的人却都太精明。
有人担心这会导致不婚人群增加。纯属庸人自扰——被老丈母娘逼着买房子结婚的日子就好受啊。该裸婚的会裸婚,该功利的会继续功利。
这次修改反而与现代公民社会的发育同步——完善婚姻的契约制度,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这不美好,但却在残酷地顺应当下的婚恋潮流。这是一个**的时代,欲望甚至都不需要一块遮羞布来掩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