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挑细选购买了期房,遭遇延期交房不说,开发商还提出“附加条件”,这令裕华区学府名城和无极县东兴苑小区的业主难以接受,“学府名城小区去年就封顶了,开发商要业主补*,否则退房”,“东兴苑小区延期两年半交房,开发商还让交水暖电的接口费,这合理吗?”
学府名城:延期交房两年还要“被涨价”
市民李丽(化名)2013年购买了位于建通街与仓丰路交口附近的学府名城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售楼员拿出了批地手续,说其他证件会积极办理。”李丽*付了50%的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协议约定2015年交房,逾期交房,开发商会支付违约金。
李丽介绍,按照*初规划,该楼盘会建4栋高层住宅楼,刚开始,开发商施工进度挺快,可没过多久就“停滞不前”,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未能交房。对于交房日,开发商一延再延,“其间,开发商说资金紧张,想要业主交全款,遭到了**。”李丽说,这期间,施工一直“拖拖拉拉”,直到去年,这4栋高层楼才封顶,之后就没有了施工迹象。
由于迟迟无法交房,李丽至今在外租房住,“当初买房时,售楼员说小区附近将建名校分校,现在房子没影,学校也没影!孩子快到入学年龄,交不了房我们就落不了户,愁死了!”每每提及此事,一些购房者都郁闷不已。
*令购房者郁闷的是,楼盘封顶后,开发商又提出了“附加条件”,“开发商不承认之前签订的协议,要我们补*,补多少没说,只说不补*就退房。有业主代表找开发商谈判,对方就说没*,可这个楼盘仍在对外销售。”李丽不知他们该如何**?
6月28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小区售楼部电话均无人接听。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那么就应该按协议履行。若开发商单方提出涨价,显然是违约的。如果退房,除了退房款外,还应赔偿业主经济损失。当**午,有业主代表跟开发商谈判,但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