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与石家庄市***、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274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二十多位读者通过热线、**的形式在线“问法”。今日的活动中,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读者关心的热点。
针对其中的典型事件,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律师、燕赵遗嘱库**传承律师联盟成员刘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
咨询人:张女士
咨询原声: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了,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了一套房屋作为婚房,登记在我和丈夫名下。结婚一年后,我生下儿子,今年四岁了。今年年初,我和丈夫矛盾频发,两个人都想要离婚。我想知道,如果我放弃抚养孩子,财产可以多分一些吗?
事件
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 能否多分得财产
石家庄市民张女士和丈夫原为大学同学,结婚五年了。
丈夫是家中*子,父母多有疼爱,结婚后男方父母拿出积蓄为小两口支付*付,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写了小两口的名字。
刚结婚日子过得还算美满,不久张女士生下一个男孩。
生完孩子后,张女士辞掉工作,专心在家带孩子,白天公公婆婆前来帮忙照顾。张女士的丈夫在外工作,工资一部分给张女士做生活费,一部分用来偿还房贷。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的工作越来越忙,双方见面次数越来越少,感情也出现矛盾。张女士表示,双方都有离婚的念头。但是,对于孩子和财产的分割,他们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女士丈夫认为,房子的*付款是自己父母所赠,并且婚后的贷款也是自己来还,如果离婚,给张女士一些补偿,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另外,孩子在男方家长大,爷爷奶奶对孩子的感情也很深,如果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
张女士认为,虽然生育孩子后,自己没有外出工作,但是,对于家庭的贡献也很大,毕竟孩子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因此不同意丈夫的分配意见。
如果孩子由男方抚养,则房屋应当全部归自己所有。张女士咨询,如果她放弃抚养孩子,**会判她多分财产吗?
解答
抚养权不因离婚而消除 共同财产可协议处理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律师、燕赵**传承联盟律师刘翠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事件中所涉房屋登记在张女士夫妻二人名下,应视为对张女士夫妻二人的赠与。另外,张女士爱人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有财产,即便张女士没有工作收入,也有分割财产的权益。
对于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款、第二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刘翠律师介绍,对于张女士和丈夫的房屋,若双方婚内并无财产约定,则该房屋应为二人共有。离婚时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归一人所有或共同共有。
但张女士用孩子当筹码,想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想法是错误的。孩子不是财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即便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张女士也不能因此获得全部财产。
刘翠律师提醒,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