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扩围至“1+9”省份,即在河北试点基础上,再增加9省市——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
大众所认知的“水费上涨”,其实只是适度调节,合理支配水资源,使其平衡利用的有利政策。
总体原则:税费平移!
简而概之就是从收水费变成收税。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具体水价要视种类而定。就是说,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这就是政策的合理性 ,要相信政策的实施是于民有便,服务于人名群众的有利政策。
那么所谓的改革会影响到哪些区域人群呢?
据了解此次试点,明确了3项增税情形:
超采区用水税率提高;
超计划用水税率提高;
特种行业用水税率提高。
有人不服了,认为这是针对,也许,这只是一种诱逼性的节水措施,让你知道,国之栋梁不可无,生命之水不可枯。节约每滴水,造福全人类。其实是有利的 。
在此基础上,说说试点政策的受益人群,据了解此次试点,明确了6项减免税情形:
一是为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
二是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
三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
四是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
五是考虑特殊生产工艺不消耗水资源情况,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
六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