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驾驶证替自己消分,很多人听说过,但是,你听说过拿着已死亡人员的驾驶证去为自己消分的吗?12月6日,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就识破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祝某因**提供虚假证据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
12月6日10时30分许,一名自称叫袁某的驾驶人来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为自己的小型汽车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接过袁某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后,对其例行询问并比对提供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发现当事人与其提供的驾驶证照片和身份证照片不符。遂进一步询问其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结果袁某竟回答不上来,引起工作人员的警觉。
经再三询问,当事人终于承认驾驶证不是自己的,自己名叫祝某,是帮袁某代为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当工作人员要求袁某本人到现场来协助处理,并拨打袁某手机号码却提示“该号码是空号”,祝某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袁某是祝某的小舅子,已经因意外去世,但户籍资料尚未注销。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祝某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服务中心把相关证据复印留档,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据对祝某进行了行政拘留。